烟台公安发布38条便民惠商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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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烟台市公安局便民惠商38条措施。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力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便民惠商工作的情况,今年,烟台公安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再推一批便民惠商举措,进一步让企业和群众在公安机关办事时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快捷,切实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悉,此次出台的便民惠商38条措施,涉及户政、交管、出入境、“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以及打击违法犯罪等领域,都是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也是群众较为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制定38条措施过程中,打破警种业务界限,站在群众办事的角度,划分为7大类内容。

  简政放权:私家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

  “简政放权”方面,共8条:扩大了派出所业务办理权限,加大了进口机动车下放力度,推动了临时身份证、私家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异地可办、全市通办。

  1、下放省外户口迁移审批权限至派出所。省外人员在我市办理购房或投靠落户,符合户口管理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真实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当场核准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2、下放民族变更审批权限至派出所。变更民族,符合户口管理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真实的,由户籍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3、下放姓名变更审批权限至派出所。符合户口姓名变更管理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真实的,16周岁及以下人员由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办结;16周岁以上人员由户籍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实现省内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山东省户籍人员在我市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且急需使用的,可在受理地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当场予以制发。

  5、加大进口机动车业务下放力度。扩大我市进口机动车业务下放范围,全市所有区、市(长岛除外)逐步实现全部下放。

  6、优化重点车辆上门服务。依托县级车管所,组织市级查验员上门服务,逐步实现中型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教练车等重点车辆在车辆所在地县级车管所查验区就地查验。

  7、推行私家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申请人在我市办理国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长岛除外),可自主选择全市任一县级车管所办理。

  8、推行私家车转移登记“异地可办”。申请人在我市办理国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跨县域转移登记业务时(长岛除外),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转出地、转入地县级车管所就近办理,或在转出地、转入地由公安机关授权的二手车登记服务站代办。

  “流程再造”:自主选择驾考时间地点

  “流程再造”方面,共5条:重点对居住证办理、集体户落户、省内户口迁移,以及机动车选号、驾驶证办理等高频事项进行了优化、完善。

  9、实现居住证当场办理。流动人口凡能够提供在烟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或有材料证明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派出所当场制发居住证;需要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10、完善社区(单位)集体户服务。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可依本人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11、实现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山东省户籍人员拟落户我市的,符合户口管理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真实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办结;需要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12、启用机动车选号“50选1”模式。机动车登记选号模式由原来的“20选1”升级调整为“50选1”,让群众有更多自助选号空间。

  13、优化机动车驾驶证审批业务。将驾驶证初学、增驾业务受理延伸至驾校,申请人可以在驾校实现学车报名“一站式服务”,不需要再到交警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学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平台预约考试,在烟台各县市区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简化手续”:数据共享网上查询

  “简化手续”方面,共3条:主要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治安、交管、出入境、户籍等警种10余个事项减免办事材料。

  14、治安类事项减免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证明事项核查。办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不再提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娱乐场所备案”不再提报身份证明。

  15、交管类事项减免材料。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中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中的车船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初领、增驾、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年度体检、校车驾驶资格认定中的身体条件证明。以上相关证明凭证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

  16、出入境、户籍业务实现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民办理出入境、户籍业务,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可查询到的我市企业基本信息、职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参保职工养老缴费、不动产权证明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实行网上查询认证,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优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

  “优化服务”方面,共8条:推出“适老化”服务、自助服务、邮寄服务,运行12367出入境24小时服务平台,在窗口提供多元化缴费,为群众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

  17、启动运行12367出入境服务平台。设立出入境管理12367服务平台烟台工作专席,专人负责全天候受理群众业务咨询、求助和投诉。

  18、优化外国人签证证件审批服务。进一步缩短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时限,外国人办理居留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居留证件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拓宽“绿色通道”服务范围,为在烟外国人因紧急商务、设备检修、探病奔丧等事由急需办理签证证件提供加急服务。

  19、推出“适老化”服务举措。在公安综合服务大厅、车管所、驾管所、出入境大厅、户籍大厅开通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办”服务窗口,配置老花镜等适老化硬件,设置导服专员,为老年人提供帮助引导服务。

  20、提供多样化缴费方式。在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开通微信缴费方式基础上,实现现金、银行卡、支付宝等多种收费方式,为老年人等各种群体审批服务提供差异化缴费途径。

  21、推行驾驶人联网体检、自助体检。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实行全国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取消纸质查体证明。在驾校、社区等投放自助查体设备,推广网办业务,缩小服务半径。

  22、拓展身份证办理渠道。在芝罘、福山、莱山、牟平、蓬莱、莱阳、龙口、莱州、开发等区市配备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设备,山东省户籍16周岁以上人员均可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23、开通省外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快递服务。省外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急需使用的,可在办理地派出所自主选择办理快递业务。

  24、精准推送路况信息。与高德地图合作,将市区235个重点路口信号动态数据借助高德地图推送用户,提供信号灯实时灯态切换提醒服务,并提供市区29条绿波主干路段的绿波引导服务,向群众提供更加准确的路况信息,实施人工干预线路规划,最大程度均衡路网流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交通出行指南。

  “网办服务”:可在线申请“临时身份证明”

  “网办服务”方面,共5条:上线“5类电子证明”“船舶一站式云端报备”“机动车电子委托书”“烟台监管警民通”等功能,进一步拓展网办服务深度和广度。

  25、公安“网上证明”功能。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中开通群众高频需求的公安“网上证明”功能。群众可在线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律师查询诉讼当事人信息”“户籍证明(变更更正类)”“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开具、自助打印。已申请开具电子证明的群众,也可就近在全市公安机关任一政务服务大厅、派出所申请打印纸质材料。

  26、“船舶一站式云端报备”功能。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中开通“船舶一站式云端报备”功能,实现我市渔船民通过手机完成进出港报备。

  27、机动车业务“电子委托书”功能。“交管12123”APP,烟台公安、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委托功能,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补领登记证书除外)可生成电子委托书,简化机动车业务委托手续。

  28、“烟台监管警民通”功能。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中开通“烟台监管警民通”功能,实现办案提审、律师会见、家属会见、团体参观等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家属、律师、办案人员无需多次往返监管场所。

  29、加强救助基金管理。拓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还款渠道,在柜台存款、手机网银转账的基础上增设还款二维码,偿还义务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手机APP“一扫即还”,为群众办理救助基金相关事宜提供便利。

  “涉企服务”:开辟重点车辆运输“绿色通道”

  “涉企服务”方面,共4条:主要涉及涉企投诉快速处理、对公查询服务、企业公章刻制、重点车辆运输等内容,方便企业办事。

  30、开展对公查询服务。2021年9月前,在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探索开展对公查询服务,为特定需求企业提供无犯罪记录批量查询服务,满足特殊行业用工查询需求。

  31、优化公章刻制管理服务。升级优化公章刻制系统,实现企业开办印章刻制“一网通办”工作模式。

  32、开辟重点车辆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援车辆、涉及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特殊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对于市区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大件运输车辆,实行警车护送通行。

  33、快速处理涉企投诉举报。建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依托烟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胶东在线等渠道,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受理分流、敦促核查、规范处置。

  “防范打击”:开展反电诈宣传预警

  “防范打击”方面,共5条:在经侦、刑侦、食药环侦等领域,持续加强“反电诈”宣传和预警劝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34、开展“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依托广播电台、新媒体、银行等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针对“冒充领导诈骗财务人员”“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党政领导诈骗”三类重点发案类型,进行精准宣传。开展反诈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制作《开学季防诈骗指南》推送全市教师和学生,开展“大一新生必修课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35、加强“反电诈”预警劝阻工作。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劝阻工作提供24小时全天候接警服务,第一时间对涉案的银行卡进行紧急止付,最大限度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落实电信网络诈骗预警机制和紧急预警劝阻机制,对通话时间长、被骗危险性高、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机主,采取停机保护、家属联动、辖区网格员登门劝阻等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和全面防护。

  36、严打影响企业经营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紧盯社会治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十二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企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发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等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37、严打影响民生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严打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和野生动植物领域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售假药劣药、污染环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影响民生犯罪行为。

  38、严厉打击涉众型违法犯罪。持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对聚集性传销活动做好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依法依规处置,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史崇胤)

责编: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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