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聊城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接诉即办 调解消费纠纷 解决消费维权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廖伟 通讯员 常新伟 东阿报道
5月13日14时42分,聊城东阿县市场监管局铜城市场监管所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620314号工单,随后该所工作人员蔡晓丽立即行动,于14时51分与620314号工单反映人取得联系,获取反映人的诉求后,及时转发至辖区监管人员。
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620314号工单中反映:“5月3日,来电人在东阿县商业街李宁专卖店花费352元购买两双运动鞋,穿后发现该鞋严重臭脚,来电人表示李宁品牌其他运动鞋均不臭脚,认为鞋子使用不透气材料制作,属于质量问题,随后多次协商退货退款未果,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协助给予退货退款。”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姚传峰、耿燕立即与商业街李宁专卖店取得联系,调查处理此工单中反映的问题,组织双方到场给予调解。
经调解,被投诉人李宁专卖店负责人赠送反映人300元代金券,分三次使用,每消费一次扣除100元,来电人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表示满意。
5月14日8时40分,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624214号工单,随后,该局工作人员蔡晓丽及时与624214号工单反映人取得联系,获取反映人的诉求后,立即汇报该工单情况,624214号工单中反映:“5月12日20时,来电人和朋友在东阿县光明街东路8号主题嗨锅就餐,该饭店售卖汾酒定价为88元一瓶,认为价格较高,咨询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希望告知,请处理并回访来电人。”
县市场监管局铜城市场监管所所长雷刚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耿燕、蔡晓丽前往光明街东路8号主题嗨锅餐馆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在该店负责人焦国亮提供了汾酒的进货单据,经店内工作人员自查后发现,工作人员将汾酒的购进价格混淆,造成售价过高。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均到场进行调解,该店负责人焦国亮立即针对此事向顾客道歉,并主动提出将顾客消费的88元汾酒价格全部退还。来电人表示理解,并称无须退还88元,只需退还50元就行,但是被投诉人仍坚持退还了88元。来电人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表示满意。
一直以来,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以居民诉求为哨声,闻风而动,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接诉即办”工作质量,着力提高为民办实事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