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营商环境评价变成“生意”

··

  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从现实情况看,某些营商环境评价变成了一种“生意”。一些城市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价来抬高自己,这中间很可能隐藏着经济利益,即花钱购买高分评价,否则第三方机构不会给吃“偏心饭”。同样,借“排名”“颁奖”“培训”收取费用,由于丧失了公益性,也难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不公正的评价,不仅扰乱营商环境,误导市场主体,还伤害了那些真正优化营商环境的地区。

  针对不少城市反映,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5月1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相关报道见A6版)

  近年来,我国通过“放管服”等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总体排名比上年提升15位,名列第31名,这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同时,多地政府也狠抓营商环境建设,既出台相关制度,也制订改革方案。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内生动力,成为新增长引擎。

  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相关评价活动也越来越多。除了去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外,还有一些学术机构发布的地方营商环境研究报告,以及一些地方委托第三方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项目等。应该说关于营商环境评价,良好的评价会产生激励作用,不好的评价则有鞭策作用。这种评价具有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积极效应。

  不过,当这类评价多了,就会呈现出某些乱象。譬如,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言时指出,民间性的营商环境评价过乱过多。他列举的一个例子是,一些地区或城市通过所谓的第三方机构,搞量身定做的评价标准,给本地做出不符实际的高分评价成果,或给对标的竞争地区不当的压低分数,其后通过大肆对外宣传,形成不正当的地区间竞争。这显然是不公正评价。

  再如,有记者提问称,不少城市反映,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一年内能收到七八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还有的借“排名”“颁奖”等收取费用,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对此,发改委发言人没有否认,还进行了补充。例如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

  营商环境评价至少有三大特征:专业性、公正性、公益性。所谓专业性,应该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数据来源专业,才能得出合理结果。所谓公正性,就是评价机构保证独立,评价行为不偏不倚,评价结果才能得到各方认可。所谓公益性,是指评价机构不向被评价对象收费,不涉及经济利益。其中,这种评价只有确保公益性才能保证公正性。

  但从现实情况看,某些营商环境评价变成了一种“生意”。一些城市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价来抬高自己,这中间很可能隐藏着经济利益,即花钱购买高分评价,否则第三方机构不会给吃“偏心饭”。同样,借“排名”“颁奖”“培训”收取费用,由于丧失了公益性,也难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不公正的评价,不仅扰乱营商环境,误导市场主体,还伤害了那些真正优化营商环境的地区。

  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立法有先见之明,提前禁止营商环境评价“变味”,针对营商环境评价背后存在的“利益链条”,国家发改委要求,一方面要强化源头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处置。期待这两大治理手段能收到明显效果,推动各地大力清除营商环境评价的“生意经”。

责编:马婉莹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