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营商环境评价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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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日照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公布了营商环境评价各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名单。

  一、开办企业专项工作、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工作、政务服务专项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

  二、获得电力专项工作由日照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三、获得用水用气专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登记财产专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五、纳税专项工作由市税务局牵头负责;

  六、跨境贸易专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七、办理破产专项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负责;

  八、获得信贷专项工作由日照银保监分局牵头负责;

  九、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工作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执行合同专项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负责;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二、政府采购专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十三、招标投标专项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十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专项工作,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五、包容普惠创新专项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总负责,其中:市科技局具体牵头负责“创新创业活跃度评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负责“人才流动便利度评价”;市商务局具体牵头负责“市场开放度评价”;市民政局具体牵头负责“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市生态环境局具体牵头负责“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牵头负责“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责编:牟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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