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丨“格杀勿论”闹剧背后,是法治思维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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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飞
近日,一则“市容巡查”人员训话药店店员清理贴纸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一巡查人员趾高气昂,不仅声称自己“带着桐乡市领导的命令”,还雷语频出,扬言“要反抗的话,格杀勿论”“先斩后奏”。对此,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称,此事系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操作失误,已责令第三方公司对其停职调查。
头戴钢盔,身着制服,顶着“市容巡查”的字样,这个官威十足的执法者竟是外包公司的员工。我们在惊讶于其不当言论的同时,也不免觉得荒唐可笑,行政执法这种直接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的行为,可以全权交给第三方公司来单独完成吗?
行政服务“外包”的初衷,是为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公众和社会组织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服务。但服务可以“外包”,行政执法却不能。根据《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外包的协管人员只能从事执法辅助事务,并不能单独从事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执法者不能知法违法。近年来,因执法业务外包而惹出事端的事时有发生,如深圳城管业务外包引发涉黑案、西安城管汽修店带队封门打人事件等,都与外包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认真执法、带头守法,只有自己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以身作则,才能取信于民。此类业务外包,本就是违法操作。知法违法,不仅影响了公共利益,更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责任不能一甩了之,加强队伍建设才是根本之道。事件发生后,涉事的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在强调该男子为第三方公司的人员,并责成第三方公司向公众致歉。自始至终,该执法局都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该事件的责任主体,最应该为执法活动造成的恶劣影响买单。涉事男子被辞退并不能给事件画上句号,要彻底避免类似的事件再发生,就要把行政执法的本职工作做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打造出一支服务人民、敢于担当的执法队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法治思维应该是执法人员的必备素质。“外包”风波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执法部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如若执法活动坚持奉法为先、以法为据、依法办事,把对法治的尊崇和敬畏转化为日常工作思维习惯,那么,执法公信力自然会随之提升,“格杀勿论”的闹剧也就不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