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规范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行为 筑牢农村食品销售“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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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秦文 济南报道

  近年来,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是假冒伪劣食品销售问题还能见诸报端。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规范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行为紧密结合,紧紧抓住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这一农村食品销售的主渠道、主来源,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建立监管台账,全面摸清底数

  山东省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实地摸排、运用信息化系统排查等方式,摸清监管区域内乡镇、村、城乡接合部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销售者的上游食品进货来源,建立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目前已将5698家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纳入台账。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近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多次对农村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题培训,传达省局有关部署,对农村食品批发经营单位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督促经营者将进货查验、销售记录、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销售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并通过公益短信、微信公众号和发放宣传页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警示信息、整治措施及成果,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济宁市梁山县开展农村食品批发者食品安全培训会

  同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将新增的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纳入台账,对不再从事经营的进行剔除。通过建立台账、摸清底数,为后续开展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打牢了基础。

  进行重点监管,强化监督指导

  山东省全省的市场监管系统将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检查其经营资质、仓库设置情况,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以及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食品销售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以及食品质量安全、过期食品处置情况等;对于销售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食品的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同时加强对其过程控制的监管。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责任约谈会活动

  强化对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有2次及以上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全部进行约谈。

  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5413家,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1641次,有效增强了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开展专项抽检,强化风险排查

  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以十类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部署开展农村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青岛莱西市辖区监管所对辖区内农村批发经营业户开展日常监管行动

  共抽检食品817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问题发现率1.84%。不合格食品包括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等,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通过开展专项抽检,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的风险所在,提高了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监管的靶向性。

  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整合监督检查和执法稽查资源,以批发经营者为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切入点,以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为线索,上追源头,下查零售,点线结合,严打假冒伪劣。坚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一律公开曝光,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杨童童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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