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县通告!车辆停放的这些行为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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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强化静态交通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城区开展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停车,是指公众在城市道路和道路两侧,以及停车场、广场、单位、居民小区等允许车辆停放的地方,停放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
二、在城区公共区域停放车辆,应在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等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路沿石以上的停车位以外区域停放。
三、按照城区停车需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在符合停车条件的区域统一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指示标志标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和停车指示标志标牌。
四、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应当将整车置于停车线以内区域顺向停放,排列整齐,不得超出、骑跨泊位。摩托车、非机动车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统一朝外停放。
五、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在借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驶入或驶出停车泊位时,不得逆向行驶,要主动避让非机动车、行人,确保交通安全。
六、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等,严禁私自利用隔离桩(墩)等物品阻碍公众停车,要引导广大群众在门前停车位有序停车,对在门前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行为予以劝导。
七、对在道路两侧停车位以外区域以及在停车位内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车,由交警部门进行拖离;对在住宅区内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车,由城区属地派驻执法中队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
八、曹城、青菏、磐石街道,要加强辖区停车管理。县房产服务中心要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部停车管理,提高配建停车位(库)使用效率。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要规范内部车辆停放秩序,严禁闲置内部停车位(库),严禁挤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违规停放车辆行为。
九、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各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乱停乱放车辆、僵尸车进行监督和曝光。涉及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除外)的,予以处罚后,将公开曝光车辆号牌,通报所属单位。
十、对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现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现场的,公安交警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各自权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十一、对乱停乱放车辆且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十二、所有被查扣车辆统一送至交警部门指定的停车场,对60日内无人认领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强制性报废。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杜绝不文明停车行为 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倡议书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发展较快,车辆大量增加。2020年10月份以来,我们在城区加大了“三小车辆”治理力度,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但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城区开展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向全县广大公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汽车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上,不逆向停车,不超出和跨骑泊位。不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不在人行道、盲道停车。不挤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违规停放车辆。
二、骑行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上,车身与道路垂直,车头向外,不占用车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不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和停车指示标志标牌。
三、占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时,在借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驶入或驶出停车泊位时,不逆向行驶,要主动避让非机动车、行人,确保交通安全。
四、对违反停车规定的,除加强教育外,将采取拖车、贴条、锁车、媒体网络曝光等措施依法给予处罚。
五、自觉做一名文明公民的宣传员。广大公民要充分理解此次倡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宣传,让倡议活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局面,把文明意识规范停车的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美丽曹县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