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行“三小车辆”,菏泽一县官方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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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友就城区禁行“三小车辆”问题在郓城县政府网站留言:我县马上要禁行三小车辆了,我们大力支持。可是城区公交系统还不健全,老人接送孩子出行都不方便,能不能在禁行前完善城区公交系统?(站牌、城区专用公交、路线)

  答复内容:按照城区“三小车辆”禁行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我们正在积极筹备城区公交的站点和线路。目前城区路线已由“济南市公共交通研究所”设计完成,城区站牌也正在选址筹建中,届时会根据城区各中小学校接送需求,开通学生定制公交线路,以解决城区接送学生的问题。

  网友留言:看到出的公告是禁行的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小车辆,如果,如果购买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小车辆,能否上路。还需要什么条件。三轮车方便了大家的出行。希望不要一刀切。

  官方回复:你好这位群众,需要携带有公告有效范围内的车辆合格证,拿着购车发票及交强险保单来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取得相关驾驶资格后可上路行驶。目前不符合规定的电动三轮治理问题,已收到县政府的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治理分阶段进行,5月20日开始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整治攻坚阶段;9月20日巩固提升阶段。建议你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做为代步工具,具体情况可到郓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咨询,联系电话:0530-6523062。

责编: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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