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会在临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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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6月10日讯(记者 高晨 通讯员 张思垚)6月9日,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会在临淄区召开。淄博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贾刚,淄博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史英志,各区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高新区群众工作部、经开区综治维稳组、文昌湖区司法办公室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

上午,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金岭回族镇金齐民法典广场、金岭南居委会“邻里之家”小屋,朱台镇西单村老年幸福院、创业奋斗纪念馆、生态大棚,朱台镇陈营村法治长廊、学法用法示范户,敬仲镇白丘北村综治中心、村史馆、学法用法示范户,对临淄区法治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深入、直观了解。

下午,召开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交流会。临淄区政府副区长、临淄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胜利出席会议,并在致辞中表示,临淄区将以此次观摩会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法治临淄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谱写新时代淄博乡村建设的法治乐章做出应有的贡献。

临淄区司法局、金岭回族镇、朱台镇及陈营村主要负责人分别围绕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深化“三治融合”等方面作典型发言。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临淄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专题汇报片。

贾刚对临淄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握党建引领“指挥棒”,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新模式,构建完善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抓实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深入挖掘法治乡村建设的先进典型,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增强法治乡村建设的使命担当,践行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强调,各区县要指导开展好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主题公园建设,利用好淄博市法宣云平台组织本区县学法考法工作。要根据《淄博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认真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要抓牢法治校长队伍动态管理,明确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培训考核,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要认真归纳自身优势,找出突破点,打造能够在全市甚至全省全国领先的亮点工作。

下一步,临淄区将继续围绕乡村依法治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聚焦法治乡村建设,全力谱写具有临淄特色的法治乡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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