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验交流暨要素式办案庭审现场观摩会在博兴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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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卢志强 吴少东 通讯员 毕延军 李鑫 滨州报道

  为全面提升滨州市调解仲裁工作水平,推动要素式办案模式在全类型争议案件中的使用,6月1日上午,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验交流暨要素式办案庭审现场观摩会在博兴县召开。会议由市仲裁院副院长翟瑞民主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博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春丽,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及仲裁机构负责人员、业务骨干,市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与会人员参加了要素式庭审现场观摩,旁听了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类争议案件。审理中,仲裁庭运用要素式办案方式,庭前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事实确认表》,庭中对双方无争议事项直接确认,对有争议事项开展调查和辩论,引导庭审快速、有序进行,大幅提高了庭审效率。

  同时,与会人员对博兴县陈户镇“老高调解工作室”、博兴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金牌调解组织建设进行了现场观摩,听取了工作室的先进经验介绍,查阅了调解卷宗资料,并进一步了解到,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让群众获得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节省了维权时间和成本。

  第二阶段全体会议,田春丽在致辞中表示,博兴县调解仲裁工作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打基础、抓完善、谋创新,推动博兴县调解仲裁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通报了滨州市开展要素式办案改革的调研情况,分析了滨州市要素式办案改革推进的过程、工作中重点把握的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分别就推行要素式办案、“互联网+调解”平台应用、建立化解劳动争议联动机制等工作做了经验交流。

  于燕对2020年以来滨州市调解仲裁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尤其重要。要充分认识调解仲裁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政治属性。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社干部走流程”“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等活动,优化调解仲裁工作流程,创新沟通协商机制,打造人民满意的调解仲裁服务,为促进滨州市人社事业健康发展和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刘仕超
审签: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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