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商高铁临清东站新进展:入鲁第一站,配套开发规模为750亩以内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潇潇 聊城报道
近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一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其中针对省人大代表、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总经理宛斌提出的《关于支持雄商高铁临清东站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的办理答复信息中显示,雄商高铁临清东站的建设和配套设施开发用地,可以按照国办发〔2014〕37号文的要求进行操作,配套开发规模可以控制在50公顷(750亩)以内。
答复中说,雄商高铁既是国家“八纵八横”的重要通道之一,也是山东“三纵三横”京九快速客运通道(临清—聊城—菏泽)的重要节点,临清东站作为雄商高铁自北向南进入山东的起点,站场的建设代表着山东的形象,能够更好地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也有利于聊城构筑完善的“十字”高铁网。省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职能部门之一,尽全力支持临清东站的建设开发 。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该意见明确“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在保障铁路运输功能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实施综合开发利用……”。雄商高铁临清东站配套工程符合这一政策要求。同时,文件规定,“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因此,临清东站的建设和配套设施开发用地,可以按照国办发〔2014〕37号文的要求进行操作,配套开发规模可以控制在50公顷(750亩)以内。
国办发〔2014〕37号文第(十四)款还规定:“落实综合开发用地指标支持政策。铁路建设项目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经省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后,暂由国土资源部予以计划单列”。因此,符合自然资源部审查要求的铁路配套开发用地指标,自然资源部可以纳入计划单列范围。可以按照国办发〔2014〕37号文要求,配套开发规模可以控制在750亩以内。完全可以解决临清东站的配套设施开发用地。
答复文件表示,雄商高铁是国家立项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其主线和车站站房、站台、四电以及符合规定的安置房等配套工程用地都符合由使用国家新增用地指标的规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争取,并会同聊城市及临清市做好建设用地的组卷报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