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带队来滨州调研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立法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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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带队来滨州调研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立法及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牛保平,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市委书记佘春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永祥参加活动。
调研组在滨州学院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滨州学院关于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立法情况的汇报,征求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滨州学院立法研究院和特色专业、学科的建设情况,实地察看阳信县河流镇人大活动中心、信城街道人大活动中心,调研基层人大在代表联络站点建设、街道选民代表议政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并给予积极评价。
王良指出,我省制定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是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促进黄河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体现山东价值,彰显山东作为,贡献山东力量的现实需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立法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难点、痛点、堵点,切实加以解决;要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山东实际,搞好制度设计,制定相关标准;要强化法治思维,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推动保护制度实化、细化、硬化,落实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要求,高水平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课题研究和地方立法工作。
王良强调,县乡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制度平台和有效载体。要发挥县乡人大最知民情、最通民意、最接地气的优势,鼓励支持县乡人大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在创新基层民主决策、丰富代表活动载体、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做好推广,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期间,调研组还专程到渤海革命老区纪念园参观学习,接受了党史和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教育。还到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黄河楼进行了参观调研。
王立勇、刘春华、李长海、张毅等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