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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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至30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0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贾善银,秘书长张毅等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草案修改稿 》和《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草案 》;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滨州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以上三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供热条例》《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全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文禄向本次会议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文禄在讲话中指出,《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和《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我市今年立法计划中两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要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修改建议,深入调研论证、精心修改完善。对本次会议首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报告,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王文禄要求,要通过人大监督,发现并推动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本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及时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要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王文禄强调,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推进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全市改革攻坚目标任务相结合,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副市长李逢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等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还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7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