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立案87起,涉案总金额达10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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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大卫 编辑:陈俞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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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珈玮 济南报道
5月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潍青,经侦总队总队长徐磊,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韩卫华介绍山东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成效和宣传日活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护航“六稳”“六保”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山东公安经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引导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山东公安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侦办侵害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今年将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发展利益、保护企业创新动力。
二是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深入落实严格执法系列规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认定罪与非罪,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举措,让企业经营者在每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
三是广泛开展防范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全省经侦民警开展入企调研和“送法入企”活动,揭示经济犯罪常见手法,传授防范犯罪侵害方法,增强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防范风险、合法经营、健全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能力,积极构建“亲清”新型警企关系。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徐磊介绍,近年来,地下钱庄犯罪案件高发多发,作案手法的专业化、产业化、复合化特征突出,并为各类经济犯罪及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暴恐、毒品、贪腐等犯罪提供转移资金、支付结算通道,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截至目前,山东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公安部有关部署,连续七年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先后破获济南“5·16”非法经营案、枣庄“6·17”非法经营案、潍坊“7·05”非法经营案、德州“7·12”非法经营案、滨州姜某军洗钱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摧毁职业化犯罪网络,斩断非法资金通道,有力遏制利用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的蔓延势头。
2020年,山东全省立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案件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6名,捣毁地下钱庄犯罪窝点41处,涉案总金额达1098亿元。下一步,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将一体化打击与地下钱庄犯罪高度交织的跨境赌博、有组织犯罪和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