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以微信办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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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晨 邵鹏飞 通讯员 杨巍巍 淄博报道

  5月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即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租赁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业务在线办理需职工家庭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租房用于自住。每月最高提取1260元。高层次人才提取等超过限定额度的可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用人脸认证或者密码+手机验证码登录的方式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

  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业务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按提示准确录入所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确认所录信息无误后,刷脸提交验证。

  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情况。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信息查询-提取审核进度,点击所办理的业务,即可查看审核进度明细情况。

  注意事项

  请办事职工务必准确填写所有信息,特别是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以免因所填信息不准确,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线上业务按照定额提取标准确定提取额度,即每月1260元,以家庭为单位,确定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

  高层次人才(淄博精英卡持有者)和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超过以上定额提取额度的,须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名下没有房产,租赁住房的这类职工,以青年人居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有解思维,持续推进业务掌上办、网上办覆盖面,努力提升服务质效,方便缴存职工业务办理。

责编:唐 菁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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