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明城市 | 沂源县四类证明已实现数据共享 申请人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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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强 齐春菊 通讯员 杨宝玲 淄博报道

  根据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有关要求,为使各级各部门掌握沂源县第一批、第二批数据共享免提交证明清单中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四类证明的数据共享获取方法,确保5月1日起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现免提交事项顺利办理,4月30日下午,沂源县建设“无证明城市”专班组织召开全县建设“无证明城市”数据共享业务培训会议,全县22个部门单位40余人参会。

  对于沂源县第一批、第二批证明免提交清单中的个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质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四类共计114项证明,申请人办事时无需再提供,各办事部门单位可通过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直接获取(可预览、可下载),且获取后的证明真实、有效。

  下一步,沂源县将按照“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政务信息化平台,推进跨部门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更多证明实现数据共享免提交,争取9月底前在全市率先建成“无证明城市”。

责编:于圆圆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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