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打造无证明城市 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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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明硕 实习记者 李瑶 日照报道

  4月29日上午,日照市召开打造“无证明城市”新闻发布会。会上,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君,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慧敏,日照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家峰,日照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浩,日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传良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

  宋君说,截至目前,日照市分三批向社会公布了670个“无证明办事”事项,涵盖了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农水事务、工程建设等领域共23个部门单位,70余类证明不需要申请人提供就能办成事,特别是义务教育报名、婚育服务“全照办”实现了“无证明”集成办,相关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当前“无证明城市”改革已进入攻坚突破的关键期。日照市将紧盯目标,抓住关键,结合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打造更多日照特色服务场景应用,释放改革红利。昨天,市政府又印发《日照市“无证明办事”工作规则》,为改革推进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主要明确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建立“无证明城市”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改革实施工作,对改革推进中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定期会商,提出解决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协同,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顺畅高效。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市级政务服务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要编制“无证明办事”目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数据共享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维护、主动公开,不断扩充事项清单。

  三是细化证明核验规定。明确“无证明办事”系统的使用责任、工作流程、核验时限等,规定了电子证明、电子专用章使用效力和范围。落实痕迹管理、技术防御等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四是做好保障监督。要求各单位配备人脸识别、扫码枪等设备,引导申请人应用“日照通”APP、微信小程序等,实现“无证明”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已实现“无证明办事”仍索要证明等10种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建立容新容错机制,明确了6类免责情形,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而担当。

  为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日照市委、市政府从群众视角出发,在全省率先启动打造“无证明城市”。2020年11月28日,日照市政府出台了《打造“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提出今年6月底之前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以五莲县为试点,同步推进区县改革,最大限度“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让群众不再为开证明而烦恼。

责编:王明硕
审签: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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