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济南新学员驾考前必须完成学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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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提升行动,即日起至4月底为宣传动员阶段,5月至9月为实施阶段,10月至12月为考核评价阶段,进一步推进驾驶员培训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行动方案》中重点明确了三大规范提升内容,一是实现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实现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与省监管服务平台、公安考试系统数据对接。开启学驾考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对新受理的学员实行考试前学时核查,新受理学员在考试前必须完成相应的基本学时。二是推行统一规范的培训合同。济南市驾培行业协会将于5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新版《驾驶员培训合同》,新版培训合同将在保护学员与驾培机构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突出培训过程、收费透明度和学员知情权、选择权。三是加强服务质量和信誉考核。加快交通运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驾培机构培训能力、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促使驾培机构主动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培训质量。
《行动方案》明确,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各驾培机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学员正确理解学时对接工作,避免盲目预约考试。推荐使用新版《驾驶员培训合同》,保障学员合法权益。驾培机构应以此次规范提升工作为契机,落实主体责任,在行业中兴起重管理、重服务的浓厚氛围。(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戚加绚 报道)
责编:葛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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