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详解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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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汪子旭)在4月21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就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在老年人福利补贴、群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安排进行了详细解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日前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1》),明确了现阶段国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国家标准2021》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具体来看,在老有所养方面,《国家标准2021》在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提出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等。在住有所居方面,《国家标准2021》明确了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三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赵辰昕表示,下一步,各个地方还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地方具体实施标准。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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