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七策并举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
创业投资在将社会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为实体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增值服务、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适应高风险、长周期,特别是在初创期无抵押无担保的科技企业的特点,不但能较好的满足其融资需求,而且能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资源整合等方面为初创企业提供辅导和帮助。近年来,山东不断完善政策,七策并举,为创业投资机构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创投行业发展,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我省创业投资备案机构数量为160家,管理资产总额达475.49亿元。创投行业的逐渐成熟化,投资项目日趋多样化,投资行业逐渐增加,2020年已达26个行业,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金融保险业、新材料工业、网络产业、环保工程等行业,网络产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一是多方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生态环境。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创投发展的商事环境、监管环境、信用环境,着力解决行业监管、税收征管以及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痛点”问题。
二是推动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和创业投资企业集聚发展。探索实施全省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开展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等创业投资示范载体的培育认定工作,做大做强一批创业投资品牌。对获认定载体匹配定向优惠政策,吸引创投集聚。
三是加大政策奖励力度。对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创业投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各设区市年度创业投资实际募资额和实际投资额加总数据进行排序。对年度创业投资实际募资额和实际投资额加总排名全省前3位的设区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创业投资等方面支出。
四是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薪酬体系;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形式的股权结构,允许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跟投持股,提高可持有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股份的比例;实施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差异化考核,根据创投行业特点探索周期性滚动考核方式;对财政出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创投资金,实行独立运作,可不纳入国资系统考核等等。
五是加强创投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股权和创业投资协会服务作用,搭建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强化股权资本流转服务功能,围绕服务创投资本有序退出,开展针对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市场以及海外上市等退出方式的咨询和服务,提高资本流转的功能和效率,为创业投资有序退出提供便利退出通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创业投资领域诚实守信良好行业氛围。加强与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中国风险投资论坛合作,提高地区知名度,集聚创投资源,培育地区创投文化。
六是建立引导基金的容错机制,对于投资种子基金等偏早期的政府引导基金形成统一的监管方向和监管标准,推动容错机制落地。解决各层级政府引导基金资金分散、投向重复等问题,推进各类基金形成合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对不同类别和层级的引导基金设立相应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机制,促进各类基金有序设立和发展。
七是持续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政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19号),并配套研究出台了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优化基金政策。引导基金出资创投基金比例由25%提高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不超过基金规模的40%提高到50%;对天使类基金可适当提高管理费比例。截至目前,全省设立的545只基金中,创投基金110只,认缴规模685亿元,投资项目583个,投资金额11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308亿元。创投基金在初创期参与企业投资,支持众多企业走向更高层次资本市场。比如,2015年-2016年,创投基金参与山大地纬A轮、B轮投资共5800万元,2018年又投资6000余万元,助力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贾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