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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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杨润勤 报道

  本报济南4月21日讯 为强化我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协同配合,今天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交流框架协议》,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框架协议》从诉调对接、案件研讨、调查取证、案件执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16条深度合作内容,特别提出共建知识产权协调会商交流机制、知识产权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衔接机制、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应急机制、知识产权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交换机制等合作创新亮点,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经验互鉴的目标。

责编:郭凯
审签: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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