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暂行规定》印发,明确范围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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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报北京4月18日消息,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日前印发《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以服务备战打仗为根本导向,围绕体现组织关心关怀,明确了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条件、组织实施及配套保障。

  《规定》指出,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适度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坚持官兵一致、倾斜一线,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主体作用,体现激励引领、解难帮困功能。

  《规定》明确,军队相关人员参战或者异地执行重大任务,以及住院治疗、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变故影响生活等情形,可以看望慰问,并突出倾斜备战打仗一线,适当提高执行作战或者重大任务人员的看望慰问标准;军队相关人员或家属罹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救济,并相应规范完善救济标准确定条件、实施程序及审批权限。同时,《规定》对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的运行机制、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等作了细化。

责编: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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