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残联: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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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郑玉冰 冠县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冠县残联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冠县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4月6日,冠县残联在第十三次工作例会上,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
冠县残联干部职工、残疾人专职干事、公益岗等各岗位职工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部责任。
《“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主要包括贯彻责任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两项内容,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县残联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为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的分管责任人,所有县残联干部职工、残疾人专职干事、公益岗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公职人员引咎辞职,残疾人专职干事、公益岗一律解聘;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冠县残联层层签订“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增强了全体职工“民生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廉政意识,为全面落实廉政工作措施、齐抓共管打造廉洁残联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责编: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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