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建制度、明责任强约束” 冠县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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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郑玉冰 冠县报道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直接关系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冠县残联用“制度”扎紧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篱笆。
2021年4月,冠县残联立足冠县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出台《冠县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代占峰同志表示,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扶残惠残政策的重要依据,《冠县残疾人证管理细则》于4月1日起执行,通过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强力推行“一次办好”、落实动态核查、健全追责问责等制度,确保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满足残疾人办证实际需求,县残联从大局着眼,从细处着手,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残疾人证办理新模式。
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核发残疾人证按照申请、受理、残疾评定、公示、审核、打印、建档、发证等程序进行,对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县级残联将名单发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残联负责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现住址所在地的村,按标准格式将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残疾类别和等级等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合格的予以核发证件。
强力推行“一次办好”。严格执行办理残疾人证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对有严重身心障碍不能自理、不能自行出户参加残疾评定的申请人,上门进行免费残疾评定。
无关人员不得参与残疾人证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证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空白残疾人证、公示照片等档案保存工作。坚决向“假证”“人情证”说“不”!县残联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制度建设,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加码”。坚决杜绝向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发放残疾人证等现象,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落实动态核查制度。县级残联定期通过大数据比对、受理实名举报等方式,对残疾人证进行核查审验,不定期对各区县残疾人证核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持证人康复脱残、死亡等,严格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残疾人证注销后收回原残疾人证,并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
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在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评定过程中,县级残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证的申请、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理事长是第一责任人;经过省里审核备案的评残医院和医师负责本辖区内残疾评定工作,对残疾评定实行终身负责。对在残疾评定中弄虚作假、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