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女教师姚燕燕再发声:三天内被处分两次,你们就这么急于给我扣“不实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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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仪首歌 编辑:赵洪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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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焦作女教师姚燕燕因职称评选问题起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一案,3月31日在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月3日,姚燕燕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开庭后两日,连受到两项处分。

  姚燕燕在视频中讲述,3月31日开庭结束后的当天下午,山阳区教育局再发通报,以姚燕燕离校未请假旷工为由,再次给姚燕燕行政警告处分,并且进行了全区通报。4月2日下午,姚燕燕再次收到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警告处分。通告显示:姚燕燕在2020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推荐期间,捏造事实,通过网络散布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并利用大众媒体推波助澜,使其不实言论不断扩大影响,决定给予姚燕燕警告处分。 而在3月30日,也就是开庭前一晚,第十七中学发布了《关于姚燕燕同志处分的建议》,《建议》中称,姚燕燕的行为不仅引起大量网络舆论,也牵涉了个人工作精力,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免去姚燕燕的七年级十九班班主任的职务,责令姚燕燕停课配合调查。

责编:解西伟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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