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法律宝典、保障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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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讯:(文图:王颙 时天红)3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罗沟村党群中心第三会议室,瓦亭镇司法所为罗沟村民进行了《民法典》培训。

该镇司法所长郭兴瑞就《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的意义做了讲解,他说: 《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囊括了诸多法律法规的精华之处,具有综合性强大、适用性广泛的法典,更具立法成典的里程碑意义;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权、侵权责任等七篇和附则,是中国社会生活的、新百科全书,它的实施更加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和物质财产安全,成为划时代法律工具。

司法所工作人员黄静律师在人们最关心的条律上做了解读,她说: 中国《民法典》的实施,是人民呼之而出的产物,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黄静同志特别在见义勇为免责、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禁止高利放贷、保护个人信息及遗嘱等方面做了着重解释,对老百姓最关心的土地承包年限和保障,也用事例做了精彩阐述,赢得村民阵阵掌声。

其后,在罗沟村党群中心广场,进行了《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板面和图片展示,村民提出的一个个问题,郭兴瑞、黄静分别给大家做了一系列详尽的解释。

村民罗秀本说,法律普及到村意义很大,也是群众所盼望的,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有了指导,促进社会和谐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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