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申领不动产契税消费券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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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申领不动产契税消费券的温馨提示

广大购房业主:

按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2020年6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缴纳不动产契税领取“消费券”活动规则,第一期期限内缴纳增量房(一手房)不动产契税的市民,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不动产契税消费券。鉴于部分业主未及时申领,我区将第一期消费券领取日期延期至2021年4月6日。

目前,即将到达第一期不动产契税消费券停止领取节点(2021年4月6日),请2020年6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办理缴纳增量房(一手房)不动产契税的市民,于2021年4月6日前登陆“我的聊城”APP—点击“卡券”领取不动产契税消费券,逾期将自动过期无法领取。同时,领取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有效。

特此提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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