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关于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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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郓城县疾控中心主任李养涛等3人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李养涛和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广州参加业务学术研讨会。会议期间,李养涛等3人报到后未参加会议,而是报名参加旅游团前往深圳、珠海两地游玩,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在差旅费中报销。2020年6月8日,李养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对其个人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牡丹区西城办事处百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辛永军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9月28日,辛永军利用职务影响违规邀请本社区有关人员参加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20日,辛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侯集市场监管所所长司平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20年9月16日中午,司平涛安排司机驾驶该所车号为鲁R7R36W执法车辆,同该所其他工作人员一同绕道去其他乡镇某饭店吃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20日,司平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工作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上述典型问题,有的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大操大办,有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清明”、“五一”临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起来整改纠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既严守规定、尚俭戒奢,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思想、严的措施、严的标准贯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餐饮浪费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紧盯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会议就餐、培训就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重点事项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公务活动中的违规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决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