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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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推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德州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守新“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6月,时任陵城区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守新,借保养单位公车之机,违规将之前个人私家车保养费1326元一并在单位报销。赵守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宁津县杜集镇卫生院常洼分院副院长潘武臣“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0月至2019年7月,潘武臣利用其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的便利,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2232元。潘武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齐河县胡官屯镇孔官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高廷钊“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19年1月,时任齐河县胡官屯镇孔官社区党总支书记高廷钊,违规以清洁煤推广费名义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3000元。高廷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是当前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典型表现,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仍然不知敬畏、心存侥幸。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抵制公务用车方面的歪风邪气,做到心怀敬畏、公私分明,时刻保持自警自省,严守“底线”,不触“红线”。清明节将近,各级党组织要做实做细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公车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围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方面的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防反弹回潮、严防隐形变异、严防疲劳厌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一查到底,持续保持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