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 澄清2起不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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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不断向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实际行动为实干者撑腰鼓劲,凝聚全市高质量发展正能量,3月26日,禹城市纪委监委将2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通报。
一、关于澄清反映辛店镇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培良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4月,有群众匿名举报反映禹城市辛店镇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培良违规为自己办理低保的问题。经查,刘庄村所有享受低保人员均严格按照程序筛选确定,刘培良在低保办理工作中坚持原则,没有为自己办理过低保。经辛店镇纪委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莒镇梨杭村党支部书记王金辉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5月,有群众匿名举报反映禹城市莒镇梨杭村党支部书记王金辉以亲属名义冒领小麦直补的问题。经查,王金辉及其父亲、兄弟领取的小麦直补,均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和规定程序进行上报,未发现王金辉以其亲属的名义冒领小麦直补问题。经莒镇纪委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通报指出,不实举报,背离了举报监督本质,打击了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予以澄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一心为公、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要讲奉献、勇奋斗。市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不实举报果断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坚决予以打击,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编: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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