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部答海报新闻: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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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我国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的排名跃升至第46位,2019年,我国排名跃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为“年度十大最佳改革者”。

  “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在会上回答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效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中,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

  “司法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围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李明征介绍,“十四五”时期,司法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首先,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积极推进与营商环境建设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行政立法工作,贯彻落实《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加强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其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做好减证便民、“证照分离”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效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中,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

  同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方式,有力保障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相关工作,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渠道。制定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责编:李云霞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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