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解读: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 不是部分人和地区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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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和“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称,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胡祖才称,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既包括物质上的富裕,也包括精神上的富裕。不只是生活的富裕富足,也包括精神的自信自强,还包括环境的宜居宜业,社会的和谐和睦,公共服务的普及普惠。总之,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富”。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既要遵循规律、积极有为,又不能脱离实际,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浙江各方面的条件是比较好的,在各项指标上,城乡差距指标、区域发展指标以及富裕程度的指标,都走在全国前列,所以这次纲要明确提出来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胡祖才介绍,主要是要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责编: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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