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院长谢伏瞻: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进共同富裕
··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3月7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进行大会发言。
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谢伏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对此,我谈三点认识。
第一,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共享水平显著提升。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共同富裕道路做了新的探索,对共同富裕理论做了新的阐释,对共同富裕目标做了新的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向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一大步。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共中央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体现了对共同富裕一以贯之的强调和努力。
第二,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没有发展,没有扎扎实实的发展成果,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必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的科技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夯实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制度基础。必须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三,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急不得也等不得。要根据现有条件及早采取有力措施,把能做的事情尽快着手做起来,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一是加强薄弱环节,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把着力点放在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关系民生、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上,推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三是用好看得见的手,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济困扶弱。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又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和水平吊高“胃口”。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已经具备多方面优势和基础条件。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只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
(原题为《谢伏瞻: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