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终究逃不过“法网恢恢”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非本意,

然而肇事逃逸实属故意!

交通肇事逃逸情节可以有很多,

但结局只有一个——

肇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1年2月16日18时许,肥城交警接到报警: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人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

处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现场只有一辆被撞的电动自行车和大量车辆碰撞散落的碎片。案件发生时,天色已晚,公路上过往车辆和行人较少,两侧均为庄稼地,周边没有监控设备,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地困难。肥城警方迅速启动肇事逃逸案件联合侦办工作机制,经过连续60多个小时的摸排走访,最终将嫌疑车辆锁定为一辆无牌红色三轮摩托车,并最终在某社区车库内找到该车,肇事嫌疑人在如山的铁证前,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相关法律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报警,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等待肇事逃逸者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扫码关注最新动态

公众号ID:泰安交警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