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11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涉草鱼、油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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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0日电 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站20日消息,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抽检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聊城市冠县优度副食品超市销售的草鱼(活),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东营市东营开发区佰米超市销售的青州蜜(桃),溴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山东省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鼎百货临清店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城头道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济宁市任城区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鑫宇店销售的标称为浙江白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饮料,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菏泽市郓城县旭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东明腾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聪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德州市齐河县老苑家快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滨州市沾化区顶正香酥饼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重金属污染问题

  邹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鹤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镉(以Cd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微生物污染问题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章鱼屋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17.5*30cm方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高密市南洋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滕州市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京台路滕州服务区销售的标称为烟台胜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涌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告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中新经纬APP)

责编: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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