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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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深入开展,临清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金郝庄镇高庄村党支部书记丁士山在上报小麦直补面积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3月,经丁士山提议,村两委研究决定,对未交纳水费的19户村民小麦种植面积不予上报,致使上述村民未能享受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2.33万元。2020年6月,丁士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戴湾镇西庄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秋海违规加收费用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朱秋海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征收水费、农业保险费及治安保险费时向群众加收1.69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20年7月,朱秋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松林镇石槽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会计吴文勇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问题。2010年9月至2019年9月,吴文勇在协助村内统计小麦直补面积期间,虚报小麦种植面积25.26亩,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共计0.3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6月,吴文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增强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党的各项好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王文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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