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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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违法占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通报如下:

  万善乡前田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凤军未及时制止违法占地问题。2017年5月,马凤军任职期间,山东冠县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万善乡前田平村610平方米土地建设,形成违法占地事实。马凤军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万善乡党委给予马凤军党内警告处分。

  店子镇张张固村党支部书记张国良未及时制止违法占地问题。2018年4月,张国良任职期间,店子镇张张固村村民张某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476平方米集体土地(水浇地)建房屋一处,形成违法占地事实。张国良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店子镇党委给予张国良党内警告处分。

  梁堂镇北黄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占兴未及时制止违法占地问题。2018年5月,于占兴任职期间,冠县某建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梁堂镇北黄城村534平方米土地建设“皇城小区”,形成违法占地事实。于占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梁堂镇党委给予于占兴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例,反映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工作懈怠、监管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鉴,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抵制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以实际行动遏制乱占乱建之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耕地,依法、科学、合理用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党员干部非法占地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查处党员干部土地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责编: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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