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层高“长个”了!会带来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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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我国住宅层高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3米。这意味着,施行了多年的层高国家标准即将迎来改变,特别是随着相关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住房的居住舒适度将进一步提高。
层高,就像房子的“身高”,是指从本层地板到上层地板的距离,而我们常说的实际使用高度,是净高,用公式来理解:层高-楼板厚度=净高。
对于净高,我国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2011版的《住宅设计规范》,都有不应低于2.4米的强制性要求。而对于层高,则来自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其中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宜”,表明这是一个建议性的要求,所以各地具体执行的时候,高低略有不同。
由于国家标准实施已有多年,部分要求已经不再符合现在的人对居住品质提升的要求,层高标准的调整,将意味着更大、更舒适的居住空间。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刘晓钟:像地板采暖,它要占一些层高,我们目前针对百姓对舒适性的要求,对隔声、防裂等要求,这些措施都要增加空间的高度。反过来讲,我们通过层高本身的提高,把这一部分占用的空间抵消掉。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 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高度高了以后,窗户就有更大的空间,对于采光和通风是非常有利的,这些都有助于显著提升居住的舒适度。中国人正在变得越来越高,在住房改善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希望住房的面积更大,也希望它的高度能更高。
多地已先行调整层高地方标准
近几年,江苏、山东、云南等多地,已经对地方住宅层高标准进行了调整,把层高调高了,新标准的要求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间。
在天津,当地出台的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将原标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
在昆明,结合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米。并且要求,无论阳台封闭或者不封闭,阳台计容面积按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而江苏的《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提出,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米,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米;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米。
山东的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试行)中也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并且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而安徽的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做出进一步细化,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装配式住宅以及设有集中空调、地暖系统等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米。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 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三四年里,一些城市陆续在住宅建设的导则或者指引里面,提出了要提高住宅建筑层高的要求,提高以后的标准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间。
专家表示,之所以各地的要求会出现不同,主要是具体环境和需求有所差异。因为,合适的层高才更舒适,层高与建造房屋时的经济条件,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设计、建造和使用房屋的习惯等都有关系。
层高提高将带来哪些变化?
随着我国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好房子”的内涵正在不断丰富,特别是今年“好房子”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家表示,层高标准等一系列指标的优化和提升,将助力未来“好房子”的建设和发展。
专家表示,现代家庭对居住空间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3米以上的层高可以支持多种装修风格和空间布局,如设计夹层、阁楼或开放式空间,满足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此外,还能为住宅中各类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提供了诸多便利,不仅提升了居住的舒适性和便利性,还为现代家居的智能化和高品质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 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现在越来越多的建筑设备正在成为好房子中的标配,比如像中央空调,像管道式的新风,以及像北方地区的地暖等。建筑层高加大,可以在立体的角度来说获得更大的空间,可以为建筑设备和装饰安装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刘晓钟:高度提高之后,每提高10公分也好或20公分也好,舒适程度是不一样的。从体积来讲,从空气、环境、视觉,包括活动的空间,都会得到一定的改善。
此外,专家表示,随着人们对居住品质越来越重视,房地产企业之间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能不能依据合适的层高,造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好房子”,将成为房地产企业未来着重考虑的问题。
(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