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阳信县清理政府采购壁垒推进“信用+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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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邱延岗 通讯员 李佳泽 杨书然 滨州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2号)等文件精神,阳信县于2022年6月21日在全市率先制定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度》。

  事前“定标准”。该制度制订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实施方案,提供了规范格式的承诺函。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事中“降成本”。“信用承诺制太好了,让我们少跑好几个单位,不但节约了时间,更少了不少花费,你们考虑的真是太周到了”,丰祺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王材中如是说。一张《资格承诺函》,代替以往繁琐的资格审查材料,解决了企业为证明多头跑、花费多的问题,减少因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瑕疵导致的无效投标。实施该制度预计每年度可减少供应商2500余份证明材料、少跑单位10000余次。

  事后“抓监管”。方案中明确了采购流程中发现承诺事项不实的处理流程,同时启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采购效率。

责编:王 敏
审签: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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