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提示 :请积极响应这份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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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是执业药师安身立业之本,也是执业药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法律要求。今年以来,山东省药监局部署进一步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提出通过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执业药师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行业自律,推动持续提升企业药学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省药师协会在制定《山东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诚信自律的通知》,号召各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履约,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执业药师队伍诚信自律建设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断规范我省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行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靠”、继续教育替学、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东省药师协会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制定《山东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推动全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助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现予以公开发布。

  请各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履约,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药师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引导广大执业药师明确法律责任,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制“挂靠”、继续教育替学、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引领行业诚信自律新风尚,推动全省执业药师队伍持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人民用药安全。

  一、参与单位

  全省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单位。

  二、参与方式

  各单位有关负责人通过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点击“自觉履行”,填写资料并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即可完成履约单位信息填报。

  协会将加大诚信自律信息公开和正向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及履约名单,建立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行为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共同致力于构建和维护健康、规范的执业环境,为公众健康贡献力量。

  三、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0531-88562356

  下载通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责编: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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