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预付式消费的“困局”:从三个案例看制度漏洞与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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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崔耘菲
预付式消费,正在成为3·15投诉的重灾区。济南市民任女士一次性支付3600元订购“每日鲜”公司一年鲜牛奶,仅送奶四个月后配送中断,卡内2880元余额难以追回,订奶点负责人彻底失联。淄博张店孙女士在高青御泉汤温泉度假村办理的年卡尚未激活,却因场馆即将改造被限制服务期限,“年卡变季度卡”。济南市民房女士在某连锁超市诗丹鞋业专柜办理500元贵宾卡,鞋店撤柜后退卡问题拖了一年多仍未解决。
三个案例,三种套路,却指向同一个“山东困局”:预付式消费,为何总是消费者吃亏?
先看“每日鲜”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济南每日鲜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发布解散公示。公司法人将部分业务转让给自然人后,所有充卡业务一概不管,任女士的2880元最终流向成谜。再看温泉年卡案。商家在年卡上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试图以此规避责任。律师明确指出,此类格式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不具备法律效力。最后看鞋店撤柜案。诗丹鞋业欠着超市租金跑路,超市也在追责,但消费者只能“等待”。
这三个案例暴露出的制度漏洞,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准入门槛过低。任何商家都可以随意发卡,无需资质审核、无需资金存管,跑路成本几乎为零。二是资金监管缺失。预付资金一旦进入商家账户,便脱离监管,商家挪用、挥霍、卷款跑路,消费者毫无保障。三是维权路径模糊。商家跑路后,消费者找谁维权?市场监管、消协、公安、法院,多头跑、多头等,最终往往不了了之。
面对这一困局,山东正在探索破局之道。在制度层面,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建设,引导经营者承诺践诺,从质量、价格、计量、营销、售后到纠纷处理,全流程履行法定义务。在实践层面,鼓励线下经营者推行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在调解层面,构建消费纠纷源头和解机制,依托全国12315平台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目前全省已有6.2万家企业接入,和解成功率达93%。
但破局的根本,仍在于对预付式消费的立法规范。当预付资金有了“保险箱”,当商家跑路有了“追责链”,当消费者维权有了“快车道”,预付式消费才能真正从“陷阱”回归“便利”。这一天,不会太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