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暑期重要通知 请师生家长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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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

  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

  7月10日至8月27日

  8月28日开学

  暑假假期安全提醒

  各位家长、同学:

  为确保学生暑假期间的人身安全,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请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请家长做好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履行法定监护责任,保障学生安全。

  一、预防溺水

  1.不私自或相约到水域游泳;不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水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场馆游泳。收到伙伴邀约的,要拒绝并劝导对方不能私自去水边玩耍。

  2.水边玩耍时谨防不慎落水,谨防捡拾物品、摸鱼抓虾、打闹等情形落水,防止行车、骑行落水。

  3.孩子到水边游玩或参与水上游乐项目一定要大人陪同,并提前做好应急防范措施,穿戴专门救生装备。

  4.警惕在水边玩耍时,降雨、泄洪等导致被围困。

  5.孩子如果遇到同伴溺水,不盲目下水救人及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呼喊成人来救并拨打110。

  6.家长陪同孩子游泳、玩水,要时刻看好孩子,切勿因看手机而疏忽大意;谨防幼儿家中溺水。

  二、交通安全

  1.乘车时,不在车上打闹,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上下车时注意躲避其他来往车辆。

  2.12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3.骑车或步行要靠右侧通行,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和玩耍,不得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要曲折 “S”形行车。

  4.横穿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有斑马线的一定要走斑马线,没斑马线的也要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更要注意观察周边,确认通行安全。

  5.不乘坐超员超载车,不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老旧报废车。特别是寄宿学生假期往返注意乘车安全。

  三、消防与用电安全

  1.不攀爬电力设施,不到电力设施附近玩耍,风雨天气时,远离断裂、坠落在地的电缆等用电设施。

  2.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防止触电。小孩子不能动用燃气、电器。

  3.不得在山区、林场抽烟;不乱扔烟头;更不能故意纵火。孩子不在任何地方玩火柴、火机等引火用具。

  4.一旦发现火灾,呼救并拨打119报警。力所能及消灭初起火灾,但注意一旦灭火不成功,要及时离开。

  四、食品与卫生安全

  1.不吃变质、过期、“三无”食品,不吃来路不明的食品,不捡他人食品、饮料。

  2.健康饮食,少喝不喝各类合成饮料,少吃不吃不健康食品。

  3.外出清淡饮食,有些饭店难以保证饮食卫生,因此,除非特别喜欢吃,要避免海鲜,凉菜等易导致肠胃疾病的食物。

  4.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带好消毒湿巾等,及时洗手清洁,保持卫生。

  五、户外安全

  1.不到施工区域、铁路线及附近、涵洞、废弃建筑等危险场所玩耍、逗留。不到禁止进入的景区区域玩耍,不轻易到人迹罕至的区域“探险”。

  2.不在道路上、停车场玩耍,特别是不要在道路上滑板、踢球等活动;不在车辆经过的地方猛跑、折返。

  3.不到网吧、酒吧、歌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谨防欺凌和暴力行为。

  4.在人员密集地方,谨防拥挤踩踏,看人太多了就不要加入。

  5.不攀爬、破坏公共设施。不对火车、汽车投掷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6.谨防户外的窨井、枯井、深坑,不到狭窄、密闭的空间和场所玩耍,防磕伤、摔伤、夹伤。

  7.防范游乐设施安全事故。

  8.现在处于汛期,要谨防暴雨、雷电、滑坡、泥石流等危险。

  六、居家安全

  1.孩子不玩小刀、剪刀等尖锐物品或在家长看护指导下使用;家长应将危险物品放置起来。

  2.对消毒剂、酒精、农药等危险品,对孩子进行安全提示,并放置起来。防止孩子误用,误食。

  3.防止孩子攀爬阳台、栏杆;不要向窗外抛物。

  4.排查一下家中是不是有用电、用气、用火、燃煤、坠物等安全隐患,学着用安全视角审视周围环境。

  七、防走失和拐骗

  1.防拐骗,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谨慎接受陌生人的搭话;未经家长允许,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

  2.家长不要轻易将孩子托付外人;防止孩子特别是女孩被“熟人”伤害。

  3.外出人流较大,或在交通要道时,孩子要牵牢爸妈的手,不四处乱跑。

  八、心理安全

  1.做好亲子沟通,共同保障孩子身心健康。避免家庭关系、过度压力造成学生心理安全问题。家长与孩子交流沟通,听取孩子解释说明和意见,不要简单粗暴训斥。

  2.孩子要学会控制情绪,避免情绪化和暴脾气对家人造成伤害,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

  九、网络安全

  1.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

  2.防止和警惕网络、电信诈骗,凡涉及钱财、转账等一律不予理会;不要在网上充值、打赏;不看低俗、暴力信息。

  十、应急求助

  1.孩子牢记各类报警电话和家长电话。

  2.孩子一旦与家人走散,要在原地等待,可以向警察、保安或所在场所工作人员求助。

  3.自己或他人遇到危险,可呼救,拨打110、119、120等报警和救助电话。

  十一、履行监护责任

  1.家长要适时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示。

  2.家长要带好看好孩子,不要只顾自己看景、聊天、玩手机导致孩子走失或遇到其他危险,保持孩子在自己视线内。

  3.父母与孩子不在一起时,要经常电话问询、关心和沟通。

  总之,家长与孩子要增强安全意识,在假期要注意各类安全风险,防溺水、交通事故,防止欺凌和暴力,防拐、防骗、防绑架、防性侵等。家长要切实承担监护责任,孩子要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责编:徐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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