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交警发布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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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
考试工作的公告
为应对台风"烟花"带来的影响,确保考生生命财产安全,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7月29日、7月30日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做如下调整(包括各县、市考场):
一、对预约7月29日、7月30日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分别调整到7月31日(星期六)、8月1日(星期日);
二、对预约7月29日、7月30日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除第一考场(满庄)取消考试外,其它考场分别调整到7月31日(星期六)、8月1日(星期日)考试。取消考试再次预约不影响排名,不产生考试费;
三、考生《学习驾驶证明》临近到期或因个人原因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与驾管科0538-8284523联系。
请及时关注预约调整信息,特此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8日
责编:李汶
审签: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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