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关于调整东沙河沿河路自光明路至文化路路段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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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该路段实行单向通行等交通秩序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东沙河沿河路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单向靠右通行措施,即河东侧道路车辆由北向南通行、河西侧道路车辆由南向北通行。

  2、临近东沙河一侧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位,机动车应顺向停靠在车位内。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占道经营或者从事其他非交通活动。

  4、道路沿线已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同步启用,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

  5、请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出行,否则对违法车辆依法采取固定证据、处罚、拖移违停机动车等处理。本公告自2022年8月25日起实施。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19日

责编:袁 鹏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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