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检普法小课堂③胎儿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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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推出《民法典》“拍了拍”你系列普法小视频,邀您一起来学民法典。

  胎儿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责编:李金宗
审签: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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