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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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硕
基层“小微权力”,看似权责不大,却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牵动着群众的冷暖安危。从低保评定、危房改造,到惠农补贴发放、村集体“三资”管理,这些事看似“小”,但一旦跑偏走样,损害的是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侵蚀的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小微权力”运行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直接决定着群众对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的感知。基层乡镇纪委必须扛起监督责任、守好民生底线,从严管好“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啃食群众获得感。
思想上破“微”不轻视,让“微腐败”无处遁形。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吃点拿点、收点小礼品,金额不大、问题不重,没人会在意。殊不知,这些“小动作”恰恰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发生在百姓最关切的领域。一张“人情低保”、一笔“虚报补贴”、一次“优亲厚友”,就能让一户困难群众失去救助机会,让一项国家惠农资金“跑冒滴漏”。群众感受最直接的,不是“大老虎”,而是天天打交道的“随手拍”。因此,必须打破“微权力不算事”的麻痹思想,让每笔资金、每个环节都经得起阳光晒、经得住群众问。
制度上织“网”无死角,让“微权力”阳光运行。规范“小微权力”,不能只靠发文件、多开会,关键要在制度和监督上下实功。一方面,要拉出“清单”、画好“流程图”,让基层干部知道哪些事能办、按什么程序办,群众该提交什么材料、找谁去办、多久能办成,做到“权有边界、事有流程”。另一方面,要畅通监督渠道,建好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村务公开栏、群众举报热线等载体,把权力运行的“每一步”都晾在公开透明的平台上。乡镇纪委更要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变“等举报”为“主动查”,通过交叉检查、入户走访等方式,让“小动作”无处藏身。
问责上亮“剑”不手软,让“伸手者”付出代价。“微腐败”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戒力度不够、震慑作用不强。有的地方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时“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导致部分基层干部产生“罚不痛、不害怕”的侥幸心理,进而肆无忌惮、铤而走险。因此,对“小微权力”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让“伸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广大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小微权力”连着大民生,也连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把“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晒在群众的聚光灯下,才能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与正义,让基层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