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法治保障领域滨州市司法局建立涉企执法三项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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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邱延岗 通讯员 李佳泽 杨书然 滨州报道

  滨州市司法局针对涉企执法问题,探索建立了涉企执法备案、涉企执法免检期、涉企不罚轻罚等三项机制,通过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监管效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建立备案机制。对涉企执法全流程进行监管。备案执法部门涉企执法计划,监督执法部门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到企业执法检查。备案涉企现场检查,统一印制《滨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执法人员必须持三联单到企业检查,如实记载检查内容,三联单由企业、执法部门各执一份、交同级司法局备案一份。备案涉企重大执法决定,防止执法部门对企业乱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27个、现场检查7011次、重大执法决定300个,涉企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建立免检机制。监督重点执法领压减涉企执法检查频次。生态环境领域编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于现场检查。已公布执法正面清单3批次,对130家企业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安全生产领域对企业实行积分制管理,积分高的延长检查周期,积分低的重点监管。市场监管领域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主要风险点实行精准识别和监测预警,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精细化管理。

  建立免罚机制。公布《滨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456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除行政处罚;对50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作出不罚、轻罚案件6950起,惠及市场主体1567个,减免涉案金额900余万元。同时,建立企业直报点制度,搭建企业直报微信群,定期对企业进行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制定涉企执法政策。

责编:王 敏
审签: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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