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警大队冯卯中队 闫翔:忠诚担当写青春 潜心工作解民忧
··
编者按:
在“守护群众安全出行 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中,有这样一群基层民警,他们发扬“螺丝钉”的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充分展现了当代劳模工匠风采。即日起,大众网·海报新闻特别推出五一国际劳动节“走近最美劳动者 致敬山东交警基层模范”专题,通过对基层典型事迹的报道,见证为实现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模范力量。
闫翔,男,汉族,36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冯卯中队中队长。从警十余年来,闫翔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工作中通过学习和摸索将警务应用系统与日常工作实际相结合,拓宽破案思路,开拓战法,先后参与破获多起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到领导和群众们的一致好评。
用忠诚担当谱写青春之歌
从警以来,先后在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冯卯中队工作。不管是夏季高温炎热,还是冬季的寒风刺骨,总是冲在工作第一线。
在事故处理中队工作的期间共办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4000余起。坚持事故处理公开公正,“我办案我负责”的原则,做到了五年零投诉的工作成绩,2019年1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在交通管理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交通违法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让违反交通法规的交通参与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接受处罚。
用潜心工作化解群众之忧
交通警察作为一线警种,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执法中服务群众,通过点点滴滴积累得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2015年10月15日7时10分许,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山亭区汉诺路一辆轿车和两辆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黑色轿车逃逸,现场有人员伤亡,请速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闫翔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往现场,展开勘察工作,并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对此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作为专案组的一员不顾头天值班的疲惫,立即投身到案件的排查之中,对相关车辆信息进行排查登记,另一方面调取事故发生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逐一排查确定逃逸车辆的逃逸方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距离事发现场东南方向15公里的小路边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后经勘查,这就是“10.15”交通肇事逃逸案中的逃逸车辆,肇事驾驶员翁某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案件的侦破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也给在事故中受伤了群众有了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