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立法保护华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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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9月15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于9月19日至21日在济南召开。会议拟审议《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我省是长江以北重点侨乡省份。华侨在我省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对外贸易、文化交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制定一件符合我省实际的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凝心聚力服务“走在前、开新局”、推动侨务工作法治化进程、回应侨胞诉求期待等具有重要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作为2022年重点立法任务,省人大民侨外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侨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研究起草了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介绍,在推进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中,注重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平等保护。华侨是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义务。立法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不搞特殊待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侨选择回国发展或者开展合作,频繁往返于国内外,在证明华侨身份、投资创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财产保护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条例(草案)》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推动各方面共同研究解决华侨权益保护问题。三是坚持政策集成。近年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华侨回国定居、出入境、子女教育、社会保险、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条例(草案)》将有关政策规定提炼和上升为法规制度,发挥制度集成优势,推动相关制度措施更好落实落地。四是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条例(草案)》鼓励和支持华侨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领域创新创业,进一步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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