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推动3・15维权从“节点”迈向“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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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张敏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真正价值,不在于营造单日集中的“曝光热潮”,而在于推动消费维权从“短期行动”转向“长效治理”,让公平、诚信真正融入市场运行的肌理。无论是线上平台的隐蔽侵权,还是线下消费的预付费风险,都需要依靠制度约束、地方实践与社会协同,系统破解维权难题,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消费基础。

  靶向整治乱象,山东执法彰显“零容忍”力度。面对日益复杂隐蔽的新型消费侵权,山东市场监管坚持靶向整治、露头就打。济南查处电商平台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案件,以高额罚款破除“技术中立”的借口;青岛通过预付资金存管机制,成功为上千名消费者追回损失。滨州近年来也加大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态势。这些案例表明,只有保持执法刚性,才能有效遏制消费领域的乱象。

  优化维权机制,山东探索降低 “维权门槛”。维权成本高、程序繁琐,长期制约着消费者依法维权。山东通过制度优化与服务创新,有效降低了维权门槛。济南法院建立消费纠纷“速裁+调解”快速通道,实现小额争议高效化解;《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增设“自动续费需经单独确认”等规则,从源头遏制消费陷阱。滨州部分商场推行“先行赔付”“现场调解”等机制,让维权更便捷、更可及。这些举措表明,通过规则完善与流程优化,维权可以更加高效、更有温度。

  凝聚共治合力,山东实践筑牢 “诚信根基”。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塑造。山东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树立了海尔、张裕等一批诚信企业标杆;淄博等地组织社区工作者、专业律师等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推动纠纷调解向基层延伸。滨州也积极探索“行业自律+信用激励”模式,引导企业主动承诺、守信经营。只有形成监管严明、企业自觉、消费者参与的良好局面,“天天都是3・15”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3・15 的意义,在于以节日为节点凝聚共识,更在于以地方实践为样本推动常态治理。山东的执法力度、机制创新与共治探索,为全国消费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唯有持续深化消费领域改革,将 “一时整治” 转化为 “常态守护”,才能让消费者权益得到实打实的保障,让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责编:陈国栋
审签:张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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